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关于征集 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
来源 / 发布时间 2021-04-16 / 点击 0

各会员及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根据《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在吉林省内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报原则

(一)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;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;标准选题应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,并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、无重复。

(二)要能促进行业发展,提升质量和效益。

(三)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,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。

(四)申报单位自愿参与本团体标准的制、修订工作。

(五)项目申报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(附件),以电子版(word格式)和纸质版(一式两份)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。

(二)协会论证立项后,统一组织编制,具体工作按《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》执行。

(三)团体标准申报后,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审查。经协会审查批准的团体标准,统一编号,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)发布。

联系人:徐宝骥

   址:长春市高新南区宜居路2699号

   话:0431-8500 0083

   箱:3624830889@qq.com

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

2020年12月8日